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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选拔自费交流生2017年春季赴台湾东华大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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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4 10:5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校友好合作学校台湾东华大学2017年春季交流生项目已开始招生,根据两校协议该校为我校提供20名自费交流生的邀请。自费交流生将在全校范围内以自我推荐、二级学院推荐和面试以及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期限为一学期。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拔条件
  • 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 品性端正,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 有较好的才艺、体育专长;
  • 专业请上该校网站查询:
    (http://www.ndhu.edu.tw/files/11-1000-9758.php?Lang=zh-tw)

    2赴台学习时间半年期: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

    3修读课程与学分学生赴台湾东华大学修读的课程以该生在我校需修读的课程为主,结合台湾东华大学已开设之科目选修。详细课程请至该校网站查询(http://www.ndhu.edu.tw/files/11-1000-9758.php?Lang=zh-tw)。
    考试合格后,我校承认学分(具体承认学分之课程学生需与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协商),但公共必修课在台湾东华大学没有开设的,必须回校后重修。
    4学生管理交流生修读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管理由东华大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参照该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5协助与辅导东华大学将给予交流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6交流生的遴选方法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及要求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名批准并盖章后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并确定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负责指导录取学生填写、审核并完成台湾东华大学的相关申请材料;联系台湾邀请函、台湾入台许可证明书;起文向省台办报批及指导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等事宜。

    7录取11月7日前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报来的名单整理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录取。

    温馨提示
    学费、住宿及相关费用;选拔截止日期及有关事项;选拔及赴台手续时间安排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31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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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编辑|陈贞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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