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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东华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五四”评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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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08:5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以来,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校团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日常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四个正确认识”,坚定“四个自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进一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维工作布局,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示范性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学院团委决定在2018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团学项目。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求,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新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东华青年良好风貌。

2评选项目、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先进集体分为“五四青年标兵集体”、“标杆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及“星级社团”,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1个)
评选对象:学院内各科研、教学、管理集体,各类学生团队、组织。
评选要求:
1、在各种大中型活动或竞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其他集体有较强的示范影响力;
3、团队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不得低于60%。

【标杆团支部】
(1个)
评选对象:截至到2018年3月在校的本科生三年级、四年级团支部,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团支部,博士研究生团支部。
评选要求:
1、团支部成立以来坚持开展支部活动,工作卓有成效;
2、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班级荣誉;
3、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4、重视党建,卓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重大违法乱纪情况。

【优秀团支部】
(校级4个,院级4个)
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2、重视党建,卓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4、团支部、团支部成员曾经获得过团建方面的荣誉;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重大违法乱纪情况。

【活力团支部】
(校级3个,院级3个)
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
1、组织运行活力强。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建设。

【星级社团】
(全校共8个)
评选对象:各注册学生社团
评选要求: 以《东华大学星级社团评比条例》为准。


2018年五四评优“先进集体”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的Word文件查看。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分为“五四青年标兵”、“师德建设青年标兵”、“青年岗位先锋”、“优秀团干部(教师)”、“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自立自强青年”、“青年创业先锋”、“校园文化新人”、“优秀学生编辑、记者”、“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等,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五四青年标兵】
(1人)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获得国家级奖项荣誉者;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着突出的示范影响力;
3、学习成绩优秀者或在某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师德建设青年标兵】
(1人)
评选对象: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员工。
评选要求:
1、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
2、具有扎实的学识,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在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中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青年岗位先锋】
(2人)
评选对象: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员工。
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素质良好;
2、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突出;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某些方面拥有创新成果。


【优秀团干部(教师)】
(全校共7人)
评选对象:教职工专、兼职团干部。
评选要求:
1、注重理论学习和工作调研;
2、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
3、从事共青团工作一年以上,受到团员青年欢迎。


【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全校共8人)
评选对象:各注册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评选要求:
1、为社团的建设与管理提出积极指导意见;
2、政治立场坚定,对社团的指导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
3、受社团成员欢迎。

【优秀团学干部】
(校级12人,院级24人)
评选对象:各级团组织干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学生社团干部、校艺术团干部等。
评选要求:
1、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
2、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优秀团员】
校级60人,院级60人,每个团支部各评选1名校级1名院级
覆盖除15硕外所有团支部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018年3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参与评选)、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积极参加团建创新活动,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2、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优秀志愿者】
(校级1人,院级1人)
评选对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国际项目志愿者、各类大型赛事和社区服务志愿者、科技馆志愿者、迎新生志愿者、支农帮教助残爱老志愿者、骨髓捐献志愿者、公益献血志愿者、环保志愿者、义务劳动志愿者、思想文化活动志愿者、校史馆志愿者、科学商店志愿者等一系列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志愿者。
评选要求:
1、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且持续时间长,服务态度好;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热情周到,不怕吃苦,勇于奉献,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获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社会评价。


【自立自强青年】
(校级1人,院级1人)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在学习生活中面对各种困难不畏惧,具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青年创业先锋】
(校级1人,院级1人)
评选对象:在校期间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积极投身大学生自主创业,勇于开拓,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担任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
2、创业团队和项目管理水平较成熟,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3、公司正式注册或创业项目稳定运营3个月以上;
4、具有社会责任感,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和实习岗位。


【校园文化新人】
(校级1人,院级1人)
评选对象: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参与者及获奖者、校艺术团骨干成员、校体育运动队骨干成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方面卓有成效的个人。
评选要求:
1、热爱校园文艺、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级艺术、体育团队;
2、热爱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为校园文化的繁荣作出贡献;
3、有良好的公众形象,且积极宣传推广健康文化。


【优秀学生编辑、记者】
(校级1人,院级1人)
评选对象:《东华青年》、《东华调研》、《东华研究生》、《东华网络舆情》等团学刊物编辑,校报学生记者,校团委所属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编辑,校广播台、电视台记者、编辑及播音员及其他新闻工作者。
评选要求:
1、热爱校园新闻及调研工作,乐于奉献;
2、工作水平高,有优秀的新闻稿件;
3、有良好的新闻道德和公众形象;
4、从事编辑、记者的时间超过一年。


【优秀学生社团骨干】
(全校共8人)
评选对象:各注册学生社团社长
评选要求:
1、对社团的建设与管理有杰出贡献;
2、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良好,品行兼优;
3、受社团成员欢迎。

2018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的Word文件查看。
(三)优秀团学项目
优秀团学项目分为“示范主题团日活动”、“优秀新闻作品”,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示范主题团日活动】
(1个)
评选范围: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由各团支部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评选要求:
1、具有探索性、创新性;
2、活动具有示范性、教育性;
3、活动建设的档案齐全,可供查阅;
4、受到团员青年的欢迎,取得较好成效。


【优秀新闻作品】
(1个)
评选对象: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校级平台以上公开发表的团学活动新闻、摄影、广播作品等。
评选要求:
1、作品反映东华大学校园生活与精神风貌;
2、作品传递正能量,富有感染力。

2018年五四评优“优秀团学项目”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的Word文件查看。

3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3月14日中午12:00前,符合评选条件者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至辅导员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文件名为所申请称号+姓名+联系方式;
    (2)3月14日至3月19日,学院团委将组织评审;
    (3)3月20日至3月22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院相关部门
2、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宣传部、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校团委学生调研中心、校团委新媒体发展中心、科学商店总店、团委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中心、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学代会学委会、校学生艺术团等组织的学生,先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院,由学院推荐到校团委(不占学院名额),校团委再按照评优项目的要求择优评选。

2018年“五四”评优“优秀团学项目”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的Word文件查看。

4推荐评选的要求
推荐评选的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3、参评者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按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申报者自行填写申报表,详细申报材料需另附页(1000字左右),要求内容全面,能充分体现青年团员或组织特点。上交时须为A4纸打印稿(同时提交电子版),标题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为“小四号”、“仿宋”、“1.5倍行距”。
4、获评“标杆团支部”的团支部,将获得团支部建设经费奖励500元;获评“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的团支部,将获得团支部建设经费奖励300元。
5、“优秀团员”的评选覆盖所有团支部,必须经过团支部成员集体讨论产生后推荐。
6、2016、2017年已获得过“五四”评优相关荣誉者,不要重复评选相同奖项(“五四青年标兵”及“标杆团支部”除外)。2016、2017的获奖名单点击阅读原文的PDF文件查看。
7、2018年3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纳入此次五四评优范围。


5联系方式
1、邮箱:sz@dhu.edu.cn;
2、联系人:施政(电话:37667492)。


信息来源 | 共青团东华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编辑 | 新媒体中心 何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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