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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华东师大、上大、东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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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复旦2018年自主招生通过望道计划、“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三种项目开展,各项目招生计划上限及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项目
计划上限
招生专业
望道计划
65
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基础医学
博雅杯
40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
奥赛决赛
65
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医学类

二、各项目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各项目考生均须满足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基本德行要求,接受各项目选拔程序和办法,同时对相关学科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各项目具体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如下:

望道计划

▍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可根据下列条件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可根据获奖学科选报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核工程与核技术或基础医学等专业(类);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提高组一等奖,且NOIP成绩达到360分的考生,可选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等专业(类)。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公示。NOIP成绩以NOI官网公布为准。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日~4月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复旦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将获得望道计划笔试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6月10~15日期间举行笔试,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理科基础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入选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文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对文史哲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与发展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日~4月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需提交中学期间学习成绩、文史哲特长证明材料等用作报名审核,包括提交一篇代表本人水平的书评。书评3000字以内,书目任选,需提供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等背景信息,并由中学校领导签字、中学盖章确认真实性。
(2)复旦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获得“博雅杯”入营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6月10~15日期间考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并根据所报学科志愿分组接受为期一天的封闭式写作测试。体验营还包括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活动。
(5)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
(6)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入选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

▍报名条件
在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银牌(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的参赛选手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复旦组织专家在决赛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登记。
(2)3月22日~4月5日相关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考生接受复旦专家组面试。综合决赛成绩和面试成绩,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具有保送资格(入选国际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的考生可给予保送生政策。其中决赛成绩占70%,面试占30%。
(5)获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优惠政策

(一)通过选拔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的优惠政策。上海、浙江考生的优惠政策和选考科目要求以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通过选拔的望道计划考生和“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考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复旦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即予以录取”的优惠政策(其中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4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60分,即予以录取)。

上述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除外)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具体要求及政策以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一)具备条件的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提供给专家作为参考材料。

(二)“博雅杯”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之内。

(三)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办提出申请,对于通过报名审核的入营考生,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获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的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三)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优惠政策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

(四)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各项目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
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备注
经济管理类10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
有一门物理或化学
类内所含专业
见下表
理学工学类10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 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优秀, 理想信念坚定,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上海市高中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数学、 物理、 化学、 信息、生物等方面的学科类竞赛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科技类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 且获得中学校长、 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

三、 网上报名
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4 月 8 日,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 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 , 考生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考生根据兴趣可以报 1-2 个专业志愿。
3.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 2018 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 该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中学核实信息、 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 上传至报名系统; 未签字盖章者, 视为报名无效。
4.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 论文、 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报名系统(参加面试时需出示证书原件以核查), 其中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需推荐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上传者, 其获奖情况等不予认可。
5.个人陈述: 体现本人理想信念、 思想品德、 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品质, 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 字数在 1000字左右。 个人陈述需本人签字后上传报名系统。

四、 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 上海大学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同时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作为学校对其进行初审的参考依据。初审结束后, 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
2.笔试
(1)笔试科目: 数学
(2)网上确认及缴费
5 月 29 日至 6 月 1 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缴费, 然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考生, 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缴费金额: 40 元【沪价费(2002)008 号沪财预(2002)008 号沪价费(2006)5 号】 。
(3)笔试时间、 地点:
时间: 6 月 10 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地点: 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
3.综合面试
(1)面试资格查询:
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获得面试资格名单。
查询时间: 6 月 13 日
查询网站: 报名系统
(2)面试确认
6 月 13 日 -6 月 14 日 获 得 面 试 资 格 的 考 生 在 网 上
http://bks.shu.edu.cn/进行面试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 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 思想品德、 学科特长、 创新潜质、数理逻辑、 沟通反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面试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 专家将根据上海大学人才培养理念, 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 6 月 15 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面试地点: 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
4.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专业及所获优惠政策
(1)合成成绩计算: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 60%+综合面试成绩 40%
(2)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
将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以平行志愿方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 如合成成绩相同, 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
(3)确定所获优惠政策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 根据其合成成绩确定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
类别条件优惠政策
A 类合成成绩位列入选考生
的前 40%(含)者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
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直接予
以录取。
B 类其余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
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线上 10
分, 即可予以录取。
注: 考生成绩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加分, 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4)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 6 月 22 日
查询网站: http://bks.shu.edu.cn/
五、 录取政策
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 必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大学志愿, 将依据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和专业进行录取。

六、 其他
1.对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的行为, 一经查实, 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 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自主招生工作实行考试回避制度, 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 参与命题与面试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 否则如经举报核实, 将终身取消命题、 面试资格, 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5.咨询电话: 021-66134148
  投诉、 监督电话: 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4:30
华东师范大学
一、选拔对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申请相应的自主招生类别及专业。
A.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的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1)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B.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
(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
(7)“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协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
(8)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

C. (9)人文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成绩优异且在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不超过三项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D.(10) 单科成绩优异且在所申请专业(类)领域有突出表现。须提供不超过三项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后,由我校三位专家署名推荐。

符合上述A或B或D其中任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申请招生计划中“理科类”或“文科类”招生专业(类)。

符合上述C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申请招生计划中“文科类”招生专业(类)。

三、招生计划2018年自主招生总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可选择填报一个类别中的3-6个专业。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情况表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类)
最大合格数
科类要求
文科类
汉语言文学
7
不限
历史学
5
不限
哲学
5
不限
英语
5
不限
俄语
2
不限
日语
4
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
5
不限
教育学类
22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5
不限
政治学类
8
不限
法学
8
不限
社会学类
8
不限
理科类
心理学类
7
理科
数学类
11
理科
物理学类
15
理科
化学
14
理科
生物科学类
14
理科
电子信息类
18
理科
软件工程
15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理科
地理科学
8
理科
地理信息科学
8
理科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
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8
理科
生态学类
5
理科
注: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调整各招生专业(类)最大合格数。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点击链接查看):
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http://www.shmec.gov.cn/web/jyzt/xkkm2017/detail.php?article_id=79667&area_id=3289;
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http://zt.zjzs.net/xuanke/10269.html

四、报名办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3月23日-4月3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扫描后完整上传,包括:
1.自主招生申请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信息请出具证明)、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其中: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3项内容均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自荐信一份(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A4页面),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4.符合条件的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在综合信息版块上传。

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初审,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五、选拔考核1.资格初审:
学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成立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分类进行审核。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考生本人申请,经专家组审核后,可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学校还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确认:
经教育部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15日前网上支付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2018年6月1日起准考证打印功能关闭,未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学校考核:
(1)初试(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地点:闵行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文科类”笔试科目:阅读与理解;
“理科类”笔试科目:数学与逻辑。
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分别划线,按不超过专业类别最大合格总数的1.5倍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资格将在报名系统公布。
(2)复试(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地点:闵行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4.确定资格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相应的优惠政策。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考生的优惠政策分两挡:
A档: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一本线。
B档: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2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参考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5.高考录取: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的考生可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2018年普通高考成绩情况,依据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与专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自主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华东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华大学


一. 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在学科研究、人文社科、创新实践等方面具有特长潜质与优异成绩,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高中阶段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1. 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 在省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计算机、生物等单科竞赛中获奖者;

3. 参加创意设计或创新性研究取得一定成果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上海市德育类、人文科技类等竞赛并获得市级奖励者。
招考科类为:理科。上海、浙江生源选考科目要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二. 招生计划
      2018年东华大学自主招生学生录取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面向全国招生,不设分省计划。东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目录和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请登录东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进行查询,填报专业志愿详见“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专业志愿填报说明。

       三. 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招生对象可自行向东华大学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 报名程序
考生请在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0日登录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自荐信、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获奖证明复印件,以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一起,于2018年4月3日前(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到东华大学招办。请用A4纸打印材料,并按照“申请表”、“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底面。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如涉及论文、发明专利等东华大学将在必要时对其真实性进行考查核实和严格的论文查重,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核查和针对性考核。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东华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可于2018年4月30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使用报名系统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五. 选拔程序
     1. 学校将按2018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类别,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的高中阶段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课程修习情况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他人认同程度与评价、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结合考生填报自主招生专业情况及报考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进行初步审核,综合评价,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对于上海考生,在自主招生中会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初审合格名单在东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2. 学校将根据学科特点,对经专家组认定的初审合格学生进行测试。东华大学组织的测试包括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
(1)基础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基础能力,测试科目:上海和浙江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或语文;其他省市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根据考生基础文化测试成绩,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的200%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学科专家分组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综合面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
东华大学根据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与基础文化测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占40%,基础文化测试成绩占60%,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3. 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 测试安排
       1. 基础文化测试时间: 2018年6月10日(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 综合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届时东华大学在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及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

3. 基础文化测试与综合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4. 报名测试费
测试费用:70元/人。【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类考试收费标准 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

       七. 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东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东华大学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A、B两档优惠政策, 其中获得A档人数占合格总数的40%,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A档:
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东华大学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B档:
1. 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东华大学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应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东华大学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2.上海和浙江考生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选考科目符合要求,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东华大学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具体要求及政策以东华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八.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东华大学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东华大学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九. 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
2018年3月

招办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东华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
拟招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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